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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展单位或艺术家本人向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提出申请,填写《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展览申请登记表》。
二、申请方需提供展览策划方案(背景、主题、作品清单等)以及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另外,艺术家个展需提交艺术家的艺术简历、职称证明复印件;联展需提供主办单位的推荐信。
三、以上文件,经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书画艺术专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我馆代表(简称甲方)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协议书。
四、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在通过我馆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甲乙双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同向上级、外事部门报批,经批准后,甲乙双方签订办展协议书。
五、本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艺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请将申办材料(含电子版)提交至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书画艺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028-87397908,dfctywh@163.com。截止日期: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