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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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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的保护和传承,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凝聚社会力量保护好中华历史文化遗产,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面向社会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二、活动地点

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草堂书院广场

三、鉴定咨询范围

民间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一)鉴定类别:

以诗歌为题材的书画、古籍、陶瓷器等器物为主,历代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的其它代表性实物。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

1、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鉴定咨询范围内;

2、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来源的文物(如盗窃、盗掘、走私等);

4、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5、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6、超出鉴定范围的文物。

四、报名方式

(一)咨询者电话预约,网络留言或自行下载《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送鉴人及所持藏品相关信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dfctcpbgb@163.com。成功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免费入园。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33542(工作日时间)

(二)活动当日,送鉴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签到并核对信息,领取号码牌,同时签订《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送鉴人同意并签订后,方可鉴定;

(三)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

(四)鉴于文物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送鉴人做出答复。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鉴定结果口头告知,仅供送鉴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其他用途;

(二)在鉴定咨询过程中,本馆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我馆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我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我馆概不负责;

(四)鉴定咨询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

(五)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品入场;

(六)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下次送鉴请重新预约;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八)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负责解释。

         

          附件一 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二 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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